春节过后,山东济宁市召开转变干部作风动员会。会上不但大张旗鼓地表彰了“十佳”中层干部,而且通报了“十差”干部的名单,并在地方媒体上公布。(2月17日《湛江日报》)
济宁市这一做法的确令当地干部大吃一惊。然而,知情者却嗤之以鼻,何也?原来这“十差”干部中的8个已被司法机关介入调查,有的已被判刑法办,另外两人也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拿已经被刑事判决或者涉及重大案件被通报过的犯罪违纪干部来凑数,实则是拿10个“死猫”当“活老虎”来打,上演了一幕堂吉诃德斗风车的闹剧。
众所周知,所谓的“差”干部,应该是还够不上党纪国法处理,但在执法作风、服务态度或廉洁自律方面,群众甚为不满的那些人;而受到党纪国法处理的已经不是“差”的问题了。这个界限没有搞清楚,那目的也就模糊不清了。
转变干部作风,我们往往忽视这些够不上党纪国法处理而群众对其所作所为又极为不满的“差”干部。然而,正是这些“差”干部,极大损害着干部队伍的形象。
国人素有“家丑不外扬”的心理防线。济宁这次在大会和媒体上公布“十差”干部的名单,虽然是拿着“死猫”当“活老虎”打,有作秀之嫌,但它毕竟敢于自揭家丑,自揭疮疤,其勇气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长期关注干部队伍建设的政治学专家包心鉴先生说得好:济宁市评“十差”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问题是评选的程序和效果值得商榷。当前关于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已经比较完善,要使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在干部优劣评选过程中让群众有真正的发言权。干部只有对群众有足够的敬畏感,才能把转变作风落到实处。
自揭家丑,让群众在干部优劣评选中有真正的发言权,我们否能改个方法来学一学!